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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发] 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5-12-15    作者:

 
各单位、部门:
    根据11月1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2月7日省教育厅印发的(浙教办函[2015]2016号)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校火灾情况的通报》文件的精神,为切实做好冬春的火灾防控工作,吸取火灾教训,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。现就如何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认清火灾形势,强化消防安全责任
    目前正值冬季,气温下降,风干物燥,是火灾易发高发期。11月29日,浙江工业大学朝晖路校区一学生宿舍发生火灾,造成10余辆电瓶车烧毁。因此,各单位、部门一定要认清当前的消防安全形势,认真吸取火灾教训,逐级落实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制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,集中精力、加强监管,严防死守,保持清醒头脑,始终把确保安全作为党政的第一要务,严抓、实抓、常抓不懈。
    二、强化消防措施,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
    各单位、部门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分析评估,强化消防安全措施,结合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,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,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,尤其是对学生宿舍、食堂、实验室、出租房、建筑工地等火灾事故易发区域,以及电瓶车充电场所的彻查,坚决查处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的违规、违章行为,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充电场所,坚决避免将充电场所设置在地下室、架空层等位置,以绝后患。
    三、深化宣传教育,提高消防安全意识
    各单位、部门要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,包括防火、灭火、逃生和救助知识、技能,开展各类消防培训,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。同时要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和急救援机制,经常开展预案演练,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。
 
 
 
平安办    
2015年12月15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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